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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三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申请人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即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申请人可随时登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电子证书栏目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申请人下载、打印证书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审批发证部门邮寄纸制证书。
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后,提出补办申请。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四川《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一是分级监管,动态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质量管理运行状况,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为四个监管级别,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实施分级动态管理。生产企业按照不同监管级别在每年初记入不同基础分值,简阳南格尔被列入四级监管企业,初始分值为9分;安岳博凯被列入三级监管企业,初始分值为6分;乐至默森、贵均和简阳空分医用被列入二级监管企业,初始分值为3分;其他企业作为一级监管,初始分值为0分。
要按照2015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的部署和要求,将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做为重点工作,摸清辖区内基本情况,制定出实施计划,加强宣传和指导;要求和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组织生产,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在规定时限内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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