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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ETRO是葡萄牙语Instituto Nacional de Metrologia, Qualidade e Tecnologia的缩写,指巴西国家计量、质量和技术研究所,是巴西国家认可机构,其职能包括标准制定、实验室认可、认证机构认可、检查机构认可等。
省局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应急审批申请后,应当 立即告知省局器械处组织专家,通过会议、函审、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申请应急审批的医疗器械和国家或省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书面推荐的应急所需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以及研发成熟度、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估,及时对产品是否进行应急审批予以确认,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向器械处提出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器械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器械处应在接收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移交审评中心。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以下简称器械处)负责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负责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的接收、决定、异议处理。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受省局委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创新福建服务站(以下简称创新服务站)指导下,承担创新医疗器械申请的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保证经营条件持续符合许可要求、经营行为持续符合法规规定。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和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的经营企业应于每年 3月 31日前向住所地设区市局或县局递交上一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2023年12月4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3年第153号),致力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为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最新要求,省药监局启动《福建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工作。
新版《办法》第二章明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调整全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和四级、三级、二级监管生产企业名单;省局各药品稽查办负责本辖区内四级、三级、二级监管级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三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结合职能开展产品注册核查、生产许可检查等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考核,配合省局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一级监管级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一类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实施日常监管。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体化推进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分为以下四个监管级别: 对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实施四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本行政区域和国家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差、有严重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 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三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和国家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较差、有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 对风险程度一般的企业实施二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和国家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实施一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申请补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注册人申请延续注册的,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补正资料通知和召开专家会议通知等情形,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逾期未作决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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