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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行业标准中通用名称的要求。产品名称通常由一个核心词和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并以体现产品技术结构特征、功能属性以及自动化程度为基本准则,例如:微量元素分析仪、血液铅镉分析仪、血液五元素分析仪、医用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一次性使用鼻镜设计开发应以临床为导向,应能保证一次性使用鼻镜扩展并暴露视野,满足医生进行观察检查及(或)手术用时的安全和有效。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应保证产生的析出物加工残留物等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产品设计开发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产品的使用应符合临床操作规范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方案和开展研究,一般应包含研究方案、报告和数据。产品稳定性研究结论应能支持说明书中对产品储存条件及时间等声称内容,应注意研究条件是否涵盖了声称的极端情况(如极端温度)。
货架有效期包括产品有效期和包装有效期。产品有效期研究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实时老化的研究,加速老化研究可参考YY/T 0681.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有效期验证方案中应设定验证项目、验证方法及判定标准。验证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验证和包装系统性能验证两方面。
活检袋设计开发应以临床为导向,应能保证产品用于临床的安全和有效。产品设计开发时应充分调研临床需求并将其准确转化为设计开发输入的明确要求,使得最终输出的产品能保证用于临床的安全和有效。
医用射线防护喷剂产品设计开发应以临床为导向,应能保证产品用于临床的安全和有效。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应保证产生的污染物、加工残留物等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产品设计开发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以降低与正确使用或错误使用有关的由可用性问题产生的风险。
产品名称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公告》文件,该产品按照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分类编码为6840。
颅内弹簧圈的名称宜使用中文表述,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可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或参考《无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产品名称的核心词为“弹簧圈”,并增加适用范围特征词“颅内”,同时可根据解脱方式(如“电解脱”“机械解脱”“热熔解脱”“水解脱”)和结构特点(如“带纤维毛”“带凝胶芯”)等确定合适的特征词。
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要求,产品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建议参照《无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确定产品名称,核心词为“剪”,特征词可按使用和提供形式、结构特征、使用部位或作用对象等方式来命名,如鼻窦镜手术剪、膀胱镜手术剪、一次性腹腔镜手术剪等。
尿道扩张器产品设计开发应以临床为导向,应能保证其用于临床扩张尿道的安全和有效。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应保证产生的析出物、加工残留物等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产品设计开发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以降低与正确使用或错误使用有关的,由可用性问题产生的风险。
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特征词组成。命名举例:一次性使用胃镜润滑液。
产品名称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要求。一般以“牵引床”为核心词,可按照产品类型、预期用途等增加特征词,例如:电动牵引床、手动牵引床、颈腰椎牵引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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