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闻
联系我们 400-690-0031 185-7559-2846
产品注册
产品认证
产品检测
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批: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 1. 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2. 诊断或者治疗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3. 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 4. 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5. 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 (二)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 (三)其他应当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
审评部、临床部可根据需要提出对应急产品上市后日常监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与批准文件的一致性、产品不良事件监测要求、临床应用情况及注册人需要完成任务情况。综合业务部进行汇总后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
Ⅲ-3 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指导原则 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基于细胞荧光原位杂交法的人类染色体异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CYP2C19药物代谢酶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地中海贫血相关基因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乙型肝炎病毒耐药相关的基因突变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运动神经元存活基因1(SMN1)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7、来源于人的生物样本库样本用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指导原则
申请人提交的境外临床试验资料应至少包括:临床试验方案、伦理意见、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报告应包含对完整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及结论。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审核省局各检查分局和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企业监管等级信息;设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等级并组织实施监管;省局各检查分局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等级并实施监管。
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这是新闻简介内容
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一是要求设区市局应当根据省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二是明确各市局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的情形;三是对自动售械机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可售范围及办理程序。
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库房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注册单元的划分应参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通告》,原则上以产品的结构组成、性状、性能指标、预期用途等因素作为划分依据。对于配合使用、以完成同一手术目的的工具组合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进行申报。
产品有效期的验证可采用实时老化或加速老化的研究。如果注册申报时提交的是加速老化研究资料,应评估产品是否适用于加速老化,若适用,可采用加速老化研究资料作为货架有效期的支持性资料。在稳定性研究中应监测整个有效期内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参数。加速老化研究试验的具体要求可参照YY/T 0681系列标准。
胃管与相关的肠胃给药器配合或靠液体重力,在导管内形成正压或负压。胃管经食道插入胃部后,可用于液体或流质营养的输入、排(吸)液等,双腔型硅橡胶胃管还可用于胃部冲洗。漏斗状连接件后部接口有扣盖,有利于保持清洁。外壁带有数字刻度或管壁带有可X光显影标记线,两者均可有效控制产品的使用长度。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