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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发布时间:2026-10-13 文章来源:快可利新闻中心 阅读人数:4
本指导原则属于医疗器械注册指导性文件,用于引导企业准备口腔 CBCT 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审评机构技术审评工作。文件无强制法规效力,不包含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可选用等效技术方案,但必须配套完整验证资料。文件参考国内外法规与标准编制,后续会随法规、技术迭代动态更新。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分类编码 6830。
口腔颌面锥形束 CT(CBCT)采用锥形束 X 射线扫描,重建轴位、冠状、矢状位及三维立体影像,用于口腔颌面部组织成像。产品可集成曲面体层、头影测量、手腕摄影功能;由 CBCT 三维数据重建生成曲面图像,仅视作图像后处理功能,不属于独立曲面体层摄影。 本文件不涵盖耳鼻喉临床应用评价;若产品附带曲面体层、头影测量等功能,需要同时遵循对应专项指导原则。
产品标准名称为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适用范围描述需写明使用环境、诊断目的、适用人群、扫描部位,标准描述:产品通过 X 射线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供医疗机构作口腔颌面部 X 射线影像诊断用。
需要描述扫描工作原理、整机结构,提供布置图、结构示意图;不同硬件配置(X 射线管、探测器型号不同)需分别提供图纸。 综述资料包含设备温湿度气压工作区间、扫描视野(小 / 中 / 大视野)、曝光参数、重建参数、软硬件功能、整机配置矩阵。 扫描视野划分:小视野多用于局部颌骨、颞下颌关节;中视野覆盖上下颌牙列;大视野可完整扫描颌面部、颞下颌关节。需要列表说明各配置下扫描模式、探测器型号与适用部位的对应关系。

依据技术原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划分注册单元:

检测样机以产品配置组合为划分依据。X 射线管、探测器等核心部件更换,均需要开展安全与性能检测;EMC 检测必须覆盖全部配置;安规与 EMC 报告保持关联。
工作站配套硬件需要满足 YY 0505、GB 9706.15,工作站电脑满足 GB 4943.1 或 CCC;成像指标在轴位、冠状、矢状二维图像分别验证;注册检验曝光条件、体模与性能研究资料保持一致。技术要求附录需列出整机配置表,登记核心部件参数。
说明书写明操作流程、适用范围、禁忌症、使用环境、兼容附件。若支持儿童检查,标注儿童专用低剂量参数与风险提示;不用于儿童则增加禁用警示。需要标注电离辐射防护措施;提示灰度、骨密度数值不能单独作为诊断依据,说明金属伪影相关风险。
全新产品线,或者无法采用同品种比对证明安全有效,应开展临床试验。风险管理报告按照 YY/T 0316 编写;软件资料执行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服务-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计划 职责与评审机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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