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办服务|山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申请表填写及随附登记资料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15 文章来源:山西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116

分享:

第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申请表填写及随附登记资料说明

1.登记事项名称:指登记事项的主要关键词。若登记事项为医疗器械原材料,则登记事项名称应包含具体的原材料名称,如:“硅橡胶原材料主文档”。

2.登记事项描述:指登记事项的简单描述,此内容为公开内容。

3.质量标准:指本项登记申请所提交标准的来源或执行依据。如有适用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标准、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标准等,需写明版次;来源于境外药典的,需注明药典名称及版次;“其他”是指非以上来源的,应该写明具体来源,如自行研究等情况。

4.登记主文档所有者:是指提供主文档资料并提出主文档资料登记申请的组织机构。

5.各申请机构栏内:“名称”,应当填写其经过法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是指登记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等所在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境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机构发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申请机构免填。“申请负责人”,是指本项登记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信箱,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填写时须包含区号,经总机接转的须提供分机编号。“联系人”应当填写具体办理申请事务的工作人员姓名,以便联系。

6.填表应当使用中文简体字,必要的原文除外。文字陈述应简明、准确。选择性项目中,除明确规定为单选外,可以选择多项或者全部不选择。

7.本申请表随附的登记资料(均应经过签章):

境内主文档所有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本申请表随附真实性声明,声明所提交登记资料真实性。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在线咨询

陈老师

徐老师

王小姐

郭小姐

热线电话

18576401396 18575592846

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请您留言